国家税务总局:美国税收居民身份证明样式变更
更新时间:2011-11-21
国家税务总局:美国税收居民身份证明样式变更
来源:中国税网
国家税务总局近日接到美国国内收入局函,提到税收居民身份证明(6166号表格,印制在带有政府半透明水印的美国国内收入局正式文件用纸上)签发人已变更为P.J.Bazick.
为做好税收协定执行工作,国家税务总局于近期下发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美国税收居民身份证明样式变更的通知》(国税函[2011]455号),印发了新的美国税收居民身份证明样式,并要求各地在中美税收协定的执行工作中,按新居民身份证明样式认定美国居民纳税人身份。
早在2009年,国家税务总局曾将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部分国家(地区)税收居民证明样式的通知》(国税函[2009]395号)下发给各地,明确了部分国家(地区)税收居民身份证明样式。